随意丢弃疫情期间使用过的口罩,可能会造成病毒二次传播,焚烧处理会带来火情风险,应按集团要求规范处置,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一、个人处置要求
1.健康人或有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症状的人及其接触者使用过的口罩
须将废弃口罩丢入垃圾袋,再使用5%的84消毒液按照1:99配比后,喷洒至口罩上进行消杀处理,将垃圾袋密封后丢入广场内“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或者广场外政府设置的“有害垃圾”桶。
2.疑似感染者及其接触者使用过的口罩
对于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检查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垃圾进行处置。各医疗机构均设有专门医疗垃圾收集桶(一般为黄色,贴有医疗垃圾字样)。
二、集中处置要求
1.设置专用收集容器
疫情期间,各广场应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进行集中收集处置,收集容器应内设塑料袋,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
2.存放区域每日消杀
每日对包括垃圾箱、垃圾房等可能存放、中转废弃口罩地点、区域进行消杀工作。
3.做好防护
可能接触到废弃口罩及其他有害垃圾的清洁、消杀、收集、转运等人员需要佩戴口罩、手套以及穿防护服等防护装备,做好个人防护。
三、不推荐的处置方式
1.不推荐开水烫口罩的消毒方式。会污染容器且无法杀灭全部病原体。
2.严禁焚烧。自行焚烧不仅会污染环境,还会造成火情风险。
3.不推荐剪碎后扔掉。在剪碎的过程中,有很大的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