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 首页 > 企业内刊

强化管理动火作业

1.培训上岗。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必须设定现场负责人一人、监护人一人。作业人员须进行培训和安全交底,并形成记录、备案存档。

2.现场防护。作业区域需配备接火盘、灭火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须配备防护用具。

3.作业审批。作业前两个工作日,由本单位作业人员或施工作业单位提出申请(一个作业周期一般为8小时,营运广场动火作业证许可时间为闭店后半小时至第二日开店前一小时),经工程物业经理、工程物业副总、总经理签确同意。

4.禁止事项。动火作业禁止在有爆炸性气体环境下进行,动火前须清理现场并确保3米范围内无可燃物。

5.作业完成。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确认现场无遗留火种,组织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涉及临时用电的动火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拆除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

6.验收签确。现场负责人对作业现场验收,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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