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大歌星荣获“3.15网络好店”
发布时间:2013-03-11 作者:郜洁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洛阳大歌星在洛阳信息港与洛阳经济广播联合组织的“3.15网络好店”评选活动中荣获“3.15网络好店”和2012年度“优秀经营商家”殊荣。
此次评选活动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举行,筛选条件十分严格,获得荣誉的商家全部由网友匿名投票选出。洛阳大歌星凭借着“诚信经营零投诉率,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等皆有较好的口碑从而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信赖”这两项标准入围参加评选,最终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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